• 关于鲸鲨不得不再说

    2007-09-14 | Tag: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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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owyowls.blogbus.com/logs/8275212.html

    这是上一篇文章的update,关于鲸鲨不得不再说。

    方才一时兴起,在news.google.cn上搜索了关于鲸鲨的新闻,发现最近鲸鲨的新闻真是不少,算上前文提到的福建连江,粗粗总结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有这么多条新闻。

    [1]2007-08-20烟台晚报:重达一吨的巨鲨搁浅海滩被人万元买走
    [2]2007-08-24碧海银沙网:吴川博茂渔民又捕获巨鲨
    [3]2007-09-03新浪娱乐:阿杜携手出席保鲸鲨活动 MV期待亲热镜头
    [4]2007-09-07半岛都市报:胶南渔民深夜捕鱼 7300斤金钱鲨撞进网里(组图)
    [5]2007-09-07上海热线:阿杜任鲸鲨保育大使 "硬汉柔情"爱动物
    [6]2007-09-08半岛都市报:又一条金钱鲨胶南"落网" 或是前一对金钱鲨儿子
    [7]2007-09-08北京晚报:山东渔民抓获一对大个头金钱鲨(图)
    [8]2007-09-10半岛都市报:又接到金钱鲨落网消息 再捕鲨鱼将遭到处罚(图)
    [9]2007-09-07人民网:浙江乐清高价收购超级金钱鲨 体重有10余吨(图)
    [10]2007-09-14新闻晚报:福建渔民捕获8.5吨鲸鲨
    [11]2007-09-14海峡都市报:福建渔民捕获罕见巨型金钱鲨 8.5万元售出(图)

    看看这些新闻报道都说了些什么:

    关于鲸鲨

    "鲨鱼浑身是宝,分鱼肉、鱼骨、鱼皮、鱼脑、鱼肝、鱼肚和鱼翅几个部分,都可食用,其中最珍贵的是鱼翅,也就是鱼的鳍。其中尾鳍沟部最为珍贵,也最美味。鲨鱼肉解剖后可以晒干,永久存放。骨头更是营养丰富,可以采用特殊工艺进行熬"[4]
    "因其鱼翅和鱼肚非常珍贵,肉质鲜美,经济价值非常高,因而鲸鲨一直是渔民们捕猎的对象。"[9]
    "后经证实,大鱼是一条金鲨,俗名金钱鲨"[1]
    "鲨鱼皮下脂肪约五厘米厚,靠近皮的一层肉有点像五花肉,骨头是软骨。"[11]

    鲸鲨这个物种,在记者们的眼中就变成了美味的鱼骨,鱼肉,鱼翅,鱼肚。这些吃货对鲸鲨肉的观察倒是细致入微,连五花肉都想起来了,却连鲸鲨的名字都被错认成了“金鲨”。显然,记者们关心的是鲨肉,而不是鲨鱼。

    关于捕捞和宰杀

    "船随鱼跑 数小时遛死金钱鲨……9月6日凌晨1时左右,大鲨鱼突然改变方向,开始向西北方游去……直到5时左右,这条大鲨鱼才被绳子卡住窒息而死 "[4]
    "再传喜讯 又一条巨鲨捕捞上岸"[4]
    "鲨鱼被开膛后,只听哗的一声,流出了大量虾酱模样的东西"[4]
    "王先生笑着对记者说,随后他们叫来另一艘渔船,两艘渔船被鲨鱼拖着跑了 2个多小时,直到今天凌晨 3时许,鲨鱼才被拖到积米崖码头"[6]
    "22日凌晨3时左右,在离岸约35海里的深海处,渔船网获了这大鲨鱼。由于鲨鱼太庞大,他们又请求同村渔民驾驶两艘渔船前来援助,最后,大鲨鱼于中午11时左右,被三条渔船拖到博茂渔港"[2]
    "昨天凌晨3时,船上9个人睡得正香,突然感到船身猛地一震,有大鱼……大家又等到5时天微亮,才重新起来拉网。这下大家才发现,其中的一张渔网的底部有条大鱼"[11]

    好几千斤的鱼,被网网住在茫茫大海里苦游几个甚至十几个小时,最后力竭窒息而死,想一想这是多么恐怖的场景,这些报道中却做如此兴奋的描述;即便是宰猪,开膛破肚流出什么玩意的场景恐怕也不能出现在任何直接面向公众的报道中,更何况是对野生动物的杀戮。残酷的场景或许不能消失,但是描写得如此绘声绘色细致入微去直接刺激公众吗。难道报道的炮制者们能从这些描写中获取某种快感不成?

    关于保护

    "在我国沿海均有分布,不属于保护动物"[4]
    "金钱鲨 (又名鲸鲨 )属于国际保护动物,应该参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进行保护,捕杀与收购和销售鲸鲨都是不允许的"[6]
    "金钱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
    "大鱼是一条金鲨,俗名金钱鲨,体重一吨,在我国沿海均有分布,不属于保护动物。"[1]
    "渔政人员表示金钱鲨受保护,不能买卖"[7]
    "它的学名应叫“鲸鲨”,不属于国家保护鱼类"[10]
    "目前我国还未将鲸鲨列入保护鱼类,法律上也没有明文禁止鲸鲨的捕捞、宰杀和贩卖"[11]

    基本上一人一个说法,甚至同一家媒体时隔3天就会出现截然相反的说法。如果普通公众希望从新闻媒体上了解相关的知识,恐怕永远也弄不明白。

    关于明星
    直接看原文吧
    "鲸鲨是世界上最大的鱼类,生性温和,只吃浮游生物,俗称大憨鲨,是海洋中温柔的巨人。而总给人温柔善良感觉的阿杜,私底下也是个超级爱护动物的人,即将在九月底发行新专辑的阿杜也提前飞回台湾出任鲸鲨保育大使,这次回台湾后,就会进入新专辑筹备期,很久没回台湾面对媒体的阿杜,确实也有些紧张,但他对这次新专辑深具信心,加上上半年的时间在南京拍戏,对于一些表演上的东西,比较不会像之前那么生涩害羞了,大家也很关心阿杜首度挑大梁的戏剧作品,何时会跟大家见面,阿杜说:“很快的,在今年请大家拭目以待!”"[5]

    "阿杜携手出席保鲸鲨活动 MV期待亲热镜头"[3]

    阿杜担任的是保护鲸鲨的形象大使,但是在娱乐记者眼中,除了明星还是明星,阿杜的戏剧作品,新专辑,MV中的亲热镜头,都远比鲸鲨重要。至于阿杜要保护的是鲸鲨,鲨鲸,还是鱼翅,谁在乎呢。

    媒体,原本承担着传播知识教化公众的责任,可是从对鲸鲨的报道来看,大多数媒体本身都还是有待教化的生番。公众从媒体中读到的,是人们的贪婪,残暴,血腥和无知。我们怎么可能奢望渔民们通过这些媒体去了解IUCN的red list,了解CETIS公约,了解鲸鲨是有可能滑向灭绝的受胁物种呢!

    保护鲸鲨监管涉及鲸鲨的捕捞贸易活动本是政府的职责,但我们的行政机关,在烟台渔民一口气抓住所谓“一家子”鲸鲨之后才不急不缓地出面干预,更荒唐的是,在此后一周,福建的鲸鲨又顺利地卖到了浙江。我们的公权力啊,搬服务器拔线封网站丢人现眼的时候倒是步调一致有序高效,干正经事的时候却是这样不着四六。

    喉舌如生番一般无知传播着错误的信息,政府置身事外不闻不问。难怪不保护鲸鲨

    update:今天又看到这条新闻,福建连江再次捕杀一条雄性鲸鲨,可是看看记者们在写些什么?动物殉情,鲸鲨是痴情的哺乳动物。满篇都是猎奇的兴奋,却没有任何关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体制的反思,看着就叫人恶心,这群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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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地址:

    评论

  • 他娘娘的,我愤恨啊
    这样的政府我看不下去了.
    除了贪污,你们还会干什么.亡我们地球的不就是你们这群老不死的渣.
    太让我火大了.我心痛啊.我们的地球.
    snowyowls回复小小说:
    该骂
    2007-10-24 08:39:16
  • 有关鲸鲨或一些鲨鱼的信息,可以见以下链接:
    http://bbs.green-web.org/showthread.php?s=&threadid=12171
    http://cites.org.cn/news.php?id=594
    snowyowls回复greenan说:
    非常感谢你留下的链接!
    2007-09-27 19:16:23
  • 去年以前在台灣鯨鯊都不是保育類動物,允許捕獵,在台灣東北角常見「鯊魚煙」的店舖,賣的即是鯨鯊,因為肉白質嫩,所以又稱豆腐鯊。我所讀的大學,位於北台灣的海邊,學校的自助餐店就可以吃得到鯨鯊(我也有吃過)。但是2007年後,政府將鯨鯊列為保育類動物,禁止捕獵,下半年後禁止販賣。
    snowyowls回复KJ说:
    野保的法规就应该是这样的,保护对象的名单根据野外研究的数据即时作出调整。可是中国的野保法规却被纳入僵化的行政体系,几十年不做调整。倒是GFW过滤的黑名单,调整得蛮及时,娘的。
    2007-09-17 10:10:03